一般來說,吃了哺乳期禁用的布洛芬后,需間隔12-24小時再喂奶。
布洛芬在哺乳期禁用,是因為能通過乳汁分泌,被嬰兒攝入體內(nèi)。布洛芬進入人體后,需要經(jīng)過一系列的代謝過程才能被排出體外。大部分藥物會在肝臟中進行代謝,然后通過腎臟等器官排出。但在這個過程中,藥物會在體內(nèi)停留一段時間,而乳汁中也可能含有一定量的藥物成分。如果在藥物還未完全代謝排出時喂奶,嬰兒攝入含有藥物的乳汁后,可能會對其身體產(chǎn)生不良影響,比如可能影響嬰兒的胃腸道功能,出現(xiàn)惡心、嘔吐、腹瀉等癥狀,還可能對嬰兒的肝腎功能等造成潛在損害。
影響布洛芬在體內(nèi)代謝排出時間的因素有多種。個體差異是一個重要因素,不同人的肝臟和腎臟功能不同,代謝和排泄藥物的速度也會有所差異。比如,肝臟功能較好的人,可能代謝藥物會相對快一些;而腎臟功能稍弱的人,藥物排出體外的時間可能會延長。另外,服用布洛芬的劑量也會有影響,劑量越大,在體內(nèi)完全清除所需的時間可能就越長。
在服用布洛芬期間,媽媽要注意多喝溫水,促進藥物的排泄。同時,要密切觀察自身的身體狀況,看是否有不適癥狀。如果在停藥后喂奶,要留意嬰兒是否有異常反應(yīng),如精神狀態(tài)、吃奶情況等。若發(fā)現(xiàn)嬰兒有任何不適,應(yīng)及時就醫(y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