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視眼是指患者即使經過矯正后,其視力仍然低于正常視力水平的一種狀況。
低視眼與近視、遠視等屈光不正的情況不同。屈光不正通常可以通過配戴合適的眼鏡或隱形眼鏡來矯正至正常視力,但低視眼的視力缺陷無法通過常規(guī)矯正手段達到正常水平。低視眼的成因多種多樣,可能包括先天性的發(fā)育異常、眼部疾病的影響、外傷導致的視力損害等。例如,某些先天性眼病如白內障、青光眼若未能及時治療,可能導致視力永久受損,形成低視眼。
低視眼患者的視力障礙可能嚴重影響其日常生活和工作。由于視力受限,患者在閱讀、寫作、行走等方面都會遇到困難,需要依賴特殊的輔助設備或他人的幫助。此外,低視眼還可能給患者帶來心理壓力和社會適應問題,因此及早診斷和治療至關重要。目前,針對低視眼的治療方法包括藥物治療、手術治療以及視力康復訓練等,旨在最大限度地提高患者的視力和生活質量。
總之,了解低視眼的定義及其成因,有助于我們更好地認識這一視力障礙,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來幫助患者應對生活中的挑戰(zhàn)。